權狀看不懂 露台、雨遮不計坪?一圖秒懂「主/附屬建物」

圖 ⬆️一圖秒懂主建物、附屬建物定義。(圖/賣厝阿明知識+提供)

文 / 東森財經

相信不少民眾在看房屋權狀時,被上面記載的資訊搞得暈頭轉向,到底「主建物」、「附屬建物」是什麼,兩者差別又在哪?房市達人特別整理資料,實際製圖一次講清楚,讓民眾不必再被專有名詞困住!

房市達人賣厝阿明知識+指出,你在買房拿到的權狀上所登記的面積,就是你房子的總樓板面積,加上一定比例分攤的公設坪數總計而成。買房前要做的事前功課百百種,其中一個關乎你房價的關鍵就是「坪數」

主建物:室內面積

主建物說的就是你房屋室內面積,有使用上及構造上獨立性的建築物,購買後可以自由進出。包含客廳、餐廳、臥室、書房、廚房及衛浴等部分。簡單來說就是可以直接使用到的部分,所以民眾家到底多大,看主建物就對了。

附屬建物:專屬使用,但不在室內面積

附屬建物是指連接主建物室內面積的,像是從主建物長出去的地方,例如陽台、平台、花台、露台等。但上方提到的名詞,都有各自的定義:

A‧花台是凸出於大樓牆面之外,可種植物、人無法站立的部分。

B‧露台為上方無任何遮蓋物之平台;

C‧陽台指上方有遮蓋物的平台;

D‧平台為陽台對下來的地方,不一定登記在權狀內,也有人會做成小花圃。

E‧雨遮是指「窗戶」或「冷氣孔上方」,遮雨用的部分。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同時雨遮具有遮雨、遮陽、防止火災延燒、增進建築物立面景觀造型、綠建築以及節能等多重功能。

附屬建物計價計坪嗎?

阿明表示,關於附屬建物是不是可以計價計坪,普遍最多疑問的就是「陽台」、「露台」及「雨遮」三大部分。「陽台」坪數可以登記在建物權狀的,「附屬建物」,可登記面積可以計價。所以如果是喜歡大陽台的門種,可以從附屬建物面積的坪數大小來看!

「露台」所有權是公共的,但因為有些露台只會讓特定住戶經過,會在購屋者合約中,以「約定專用」方式提供給單獨某戶使用。也就是這住戶並沒有露台的所有權,換句話說,有露台經過的住戶權狀坪數,也不會包含露台坪數。不過因為有露台經過的住戶實際使用坪數,會比其他戶來得大,所以坪數單價及總價也會比較高。至於「雨遮」是不是計價計坪,會依照建照取得時間點而有差別。

1. 雨遮「可計價計坪」時期,(2011年5月前申請建照)

2. 雨遮「可計坪不可計價」時期(2011年5月~2017年12月取得建照)

3. 雨遮「不計坪不計價」時期(2018年後取得建照),在2018年1月內政部通過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後所申請的建照,雨遮都「不計坪不計價」。

阿明指出,無論預售屋、新成屋,建物測繪規定將全部刪除,所以,如果還有新建案面積部分標示有「雨遮」、「屋簷」登記,屆時「雨遮」、「屋簷」一律不登記也不計價。

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明確規範建商在交易的時候,要讓民眾能清楚理解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及停車位面積,才能確保你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