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殺妻案震驚全國 媽想買房護女卻怕女婿分產?專家「一招」破解

發佈日期:2025/07/11  【文/記者朱語蕎】
新北土城土暴莽夫殺死太太及小姨子的社會事件,讓人餘悸猶存,有名媽媽看到女兒與女婿感情不睦,雖尚未辦離婚,但女兒已搬出去租屋,媽媽不捨女兒處境,希望另外買一間房子給女兒,但又擔心這筆房產在女兒離婚後會被女婿分產,左右為難。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在自從房地合一稅上路後,父母親將不動產移轉給小孩,為了避免取得成本偏低,未來出售時可能繳納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多半會改以買賣方式辦理移轉,讓取得成本高於公告現值。

但上述案例,卻是反其道而行,媽媽反而希望女兒「無償取得」不動產,以免未來女兒離婚,這間新購買的房屋,可能會被列入婚後財產,遭女婿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平均分配。

鄭文在說,其實依照民法第 1030-1 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包括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鄭文在表示,此時會建議這名媽媽先購置房屋,還是以媽媽本人名義登記,後續再以繼承或是逐年贈與的方式,將房屋移轉到女兒名下,這樣就符合規定,離婚時不會被併入夫妻剩餘財產計算。

另外,若擔心其他手足未來也來爭產,鄭文在建議,可以配合遺囑的簽署,先以媽媽的名義購買,登記完成後,再簽署遺囑指定該房屋繼承人為女兒,遺囑完成後就可以辦理逐年贈與給女兒,在每年244萬元免稅額的情況下,應該2~3年就可以順利將房屋贈與到女兒名下,就不用擔心其他小孩的想法了。



圖    媽媽擔心買房給分居女兒,未來女兒離婚,女婿會來分房產。(資料照)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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