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代書啦,我小叔的小孩今年要上小學,想寄戶口在我家,這樣我會不會被查稅啊?」
「情情,我讓我姊的小孩把戶籍遷來我家,結果鄰居說這樣房屋稅會變貴,是真的嗎?」
哎喲喂呀,最近這種問題真的接到手軟!大家會擔心很正常,畢竟現在房屋稅2.0新制上路,「有沒有設籍」變成能不能用自住稅率的關鍵。
誰都不想好心借戶口給親戚,結果害自己多繳好幾倍的稅,對吧?
今天情情就直接給大家一顆定心丸,保證你看完就不焦慮了!
先說重點:借戶口給親友,完全沒問題!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如果你的房子是真的自己在住,而且你本人、你老公/老婆、或是你的爸媽/小孩(直系親屬)其中一個人還設籍在這裡,就算讓親友「寄放」戶籍,完全不會影響房屋稅的自住稅率!
簡單講就是這樣:
你自己、你配偶、你爸媽、你小孩其中一人還有設籍
房子真的是你在住,沒有出租、沒有開店
這兩個條件有做到,那就安啦!稅務局不會因為你家多掛一個親戚的小孩,就把你當成「非自住」來課稅。
萬一被問到怎麼辦?填張單子就好
稅務局也有交代,如果讓親友寄放戶籍而且真的沒有收房租(就是單純借戶口給人家唸書而已),可以填一張「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送給稅務局。
這張單子就是跟政府說:這個人只是戶籍掛在這裡,沒有真的住、也沒有付我錢,所以我還是純自住啦!很簡單吧?
為什麼大家突然這麼緊張?
這就要說到2024年7月上路的「囤房稅2.0」,114年5月第一次開徵,115年開始全部照新制算。
新制規定,房子要適用「自住」優惠稅率,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沒有出租、沒有營業(這大家都知道)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要實際住在這裡,而且要設戶籍(這是新規矩)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總共不能超過3戶
符合這三項的,可以用1.2%的自住稅率。如果你名下只有這一戶自住房(叫「全國單一自住」),而且房屋現值沒有超過地方政府規定的金額(例如新北市是234萬8,900元),稅率還可以降到1%,更省!
但很多人誤會了,以為只要家裡有「不是直系親屬」的人設籍,就會被取消自住資格。真的不會啦! 
只要你自己或直系親屬還有人設籍,借戶口給親友完全沒問題。
真正要小心:你自己沒設籍!
情情要特別提醒,比起「親友寄放」,真正會讓你哭的是你自己忘了設籍!
如果你名下自住的房子,你本人、你配偶、你爸媽、你小孩,通通沒有設籍在這裡,那就慘了,這間房子會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適用稅率是2%到4.8%!
來,情情算給你看:假設房子現值100萬
自住稅率1.2% → 稅金1萬2,000元
非自住稅率2% → 稅金2萬元
每年多繳8000元!如果你家房子現值更高,差距更大。這筆錢拿去出國玩不香嗎?幹嘛送給政府?
3月23日!千萬別錯過!
稅務局一直在提醒:115年度房屋稅5月1日就要開徵了,如果你名下自住房屋到現在還沒設戶籍,一定要在3月23日以前去戶政事務所辦好遷入,然後向稅務局申報!
為什麼是3月23日?因為房屋稅開徵日往前推40天是3月22日,今年3月22日是假日,依法順延到3月23日。
如果錯過今年5月的房屋稅單,直接給你用非自住稅率計算
到時候收到稅單才發現多繳好幾倍,哭也來不及了
已經用自住稅率在繳的房子,如果用途沒變,不用重複申報。
但如果把戶籍遷出去,至少要保留自己、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個人設籍,才能繼續用自住稅率喔!
戶政有通報服務
對了,還有一個小撇步:去戶政事務所辦遷戶籍的時候,可以順便申請「跨機關通報」,他們會幫你把資料轉給稅務局,就不用自己再跑一趟啦!是不是很貼心?
資料來源: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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