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沒出租無法減稅?稅局指三大門檻都要符合才算數

發佈日期:2026/04/09  【 記者 胡順惠】
自家騎樓沒有出租、也沒有做生意,為什麼地價稅還是不能減免?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騎樓是否能減徵地價稅,關鍵不在是否使用,而在是否符合三大要件。

稅務局說明,騎樓地價稅減免三大要件,包括

第一,土地上必須有合法建築物,若只是一般空地,並不適用騎樓減免規定;

第二,騎樓必須開放供公眾通行,不能封閉或占用;

第三,必須由納稅人主動申請,且需在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天,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經審核通過後,當年度才能適用減免,若逾期申請,則須等到次年才生效。

至於減免幅度,則與建物樓層數有關。稅務局指出,若地上沒有建築物,可全額免徵地價稅;若有一層建物,可減徵二分之一;兩層建物減徵三分之一;三層建物減徵四分之一;四層以上則減徵五分之一,建物樓層的認定,以建物所有權狀記載為準。

以王先生的案例來看,其持有一棟三層樓透天厝,騎樓部分若符合公共通行條件,可依規定減徵地價稅。假設騎樓面積為30平方公尺,按三層建物減徵三分之一計算,約有10平方公尺土地可免徵地價稅。不過,若騎樓被拿來停放機車、擺放盆栽或堆放物品,導致無法供民眾通行,就不符合減免資格。

稅務局提醒,許多民眾常誤以為「沒出租、沒營業」就能減稅,其實關鍵在於是否維持騎樓的公共通行功能。若有相關需求,建議先確認使用狀況並及早提出申請,才能順利適用減免,避免權益受損。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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