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近日隔空交火,三名兒子的2,300萬元教育基金也成為焦點。陳幸妤稱,這筆錢是她過去利用每年贈與稅免稅額,分年贈與給孩子,再交由趙建銘投資理財。
究竟父母把錢贈與孩子後,再代替未成年子女投資,後續賺到的收益是否又算一次贈與?
會計師表示,如果當初贈與行為確實已經完成,後續父母只是代為管理、投資,所產生的投資收益原則上屬於孩子所有,不會因為資產增值,又重新計入父母的贈與額。
關鍵在:贈與是否已經完成
陳幸妤日前表示,她自孩子出生後,每年透過贈與方式,將資金存入三名兒子帳戶,作為教育基金,累積約2,300萬元,之後由趙建銘管理及投資。
趙建銘則表示,相關款項會交還孩子,金額「只會比2,300萬元多,不會少」。雙方說法也讓外界關注,父母將資產贈與未成年子女後,若仍由父母幫忙操作投資,相關收益在稅務上究竟算誰的?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企業暨財富傳承服務會計師李南漢表示,這類情況首先要確認的是「贈與是否已經完成」,實務上不少父母會運用每年贈與稅免稅額,把資金逐年贈與給孩子,但由於孩子年紀還小,不具備投資理財能力,因此後續仍由父母協助管理及投資,這在家庭資產規劃中並不少見。
如果當初確實已經完成贈與,資金也已經屬於孩子所有,之後父母只是代為投資,即使原本贈與的資金因投資獲利而增加,增加的部分原則上也是孩子自己的投資收益,而不是父母又把一筆錢送給孩子,因此不會因為投資獲利超過每年贈與稅免稅額,就再次產生贈與稅問題。
也就是說,假設父母將一筆錢贈與孩子後,再用這筆錢替孩子買股票,幾年後因股價上漲、股利等因素使資產增加,只要能確認投資本金原本就是孩子所有,後續產生的收益也歸孩子,就不是父母再次贈與。
資產歸屬依據 關注資金流向、使用情況
不過,李南漢提醒,關鍵仍在於能否證明當初的資金確實已經贈與給孩子,而不是只有帳戶掛在孩子名下,實際上仍由父母自由支配。若未來發生稅務或財產爭議,資金流向、帳戶紀錄及實際使用情況,都可能成為判斷資產歸屬的重要依據。
此外,「教育基金」本身也不是稅法上的免稅項目。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不計入贈與總額;但若是先將一大筆資金移轉到孩子名下,即使稱為「教育基金」,仍須依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屬於贈與,不能單憑資金用途名稱就認定免稅。
李南漢表示,家庭成員間的資產安排平時可能看不出問題,但一旦碰上婚姻、繼承或其他財產爭議,過去沒有釐清的資金歸屬就可能浮上檯面。
因此,父母替未成年子女累積資產、代為投資時,最好仍保留完整的資金移轉及投資紀錄;若資產規模較大,也可透過信託等方式事先規劃,讓資產歸屬及管理方式更加清楚。
圖/經濟日報(記者袁志豪/攝影)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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