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民眾日前遭到檢舉,在房屋1樓旁邊及頂樓違規加蓋鐵皮建物,除了被追討房屋稅之外,還得面臨2倍以下罰鍰。究竟頂樓加蓋合不合法?需要向稅務局申報嗎?若是違建的話是否還要繳稅?本文帶讀者一次看懂。
加蓋鐵皮屋補稅再挨罰2.5萬
不久前有民眾檢舉鄰近住戶,在房屋1樓旁邊及頂樓違規加蓋鐵皮建物,隨後,屋主遭稅務局查獲沒有申報房屋稅,除了要補稅之外,還得處以罰鍰;對此,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指出,如果在裁罰前就補報並繳清稅款,就可以適用較低處罰倍數。
以這起案件來說,稅務局補徵屋主房屋稅5萬元,並裁罰2萬5000元(補稅金額的0.5倍),若民眾在裁罰前就主動補報房屋稅,並繳清5萬元,就可適用減輕罰責的規定,也就是裁罰倍數從原先的0.5倍降低到0.3倍,罰鍰則由2萬5000元降至1萬5000元。
頂加若違建還要課稅?
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或改建等情形,稅務局表示,屋主依法應於完工後30日內申報房屋稅,若逾期未報,不但要補徵稅款,還可能面臨2倍以下罰鍰。
稅務局提醒,房屋稅是以附著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以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作為課徵對象,「無論是否為合法建築,只要具有使用價值,皆屬課稅對象」。
不少民眾誤以為違建不屬於課稅範圍,甚至誤以為未設籍或未核發門牌即可免稅,這絕對是錯誤觀念。
稅務局強調,繳納房屋稅「僅代表履行納稅義務,並不代表該建築物的合法性」,也不會因繳稅變成合法建築喔!
台中市政府稅務局也表示,違章建築房屋不會因繳了房屋稅,就不會被拆除,違章建築未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核發使用執照前,仍是屬於不合法的建築物。
倘若違章建築處於沒有使用、空置的狀態,可否不用繳交房屋稅呢?
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莊思敏指出,若房屋有損毀、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的程度,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當地主管機關查實後,才能註銷稅籍並停止課稅,僅是空置沒有使用,違章房屋仍然存在,不符合停止課徵之條件,應向房屋所在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
建物加蓋「特定條件」免徵房屋稅
針對建物加蓋是否全數都要課徵房屋稅,稅務局說明,關鍵在加蓋的結構是否提升使用價值,像屋頂棚架若設頂蓋、樑柱、牆壁或門窗,構造完整、可遮蔽風雨或分隔空間,會被認定具實用功能,故依法應列入課稅。
若僅為簡易搭建、無牆無門、僅遮陽或防雨,可免徵房屋稅,不管合法建物或違章加蓋都同樣標準。
最重要的是,依照規定,房屋只要有新建、增建或改建行為,應於完工後30日內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房屋稅課徵屬稅務範疇,與建築物是否獲合法建照無關。
圖    稅務局提醒,房屋稅是以附著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以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作為課徵對象,「無論是否為合法建築,只要具有使用價值,皆屬課稅對象」。示意圖/Getty
資料來源: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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