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將延期至2031年4月30日前實施,實際日期由內政部指定公告。台南市長黃偉哲強調,市府配合內政部運用衛星監測土地利用情形,確保土地依相關法令合法使用,維護農地資源及土地使用秩序,不論是農地違規傾倒廢棄物、堆置廢棄土方、新鋪水泥地面、搭建鐵皮屋等情形,只要透過衛星影像監測幾乎都難以遁形,一經查獲,依區域計畫法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除了農地未農用外,實務上也常發現民眾在農地上興建農業設施卻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容許使用,導致仍被認定為違規使用,即便是興建農舍、溫室等農業設施,也應依規定向所在地公所或農業局申請容許使用,才能避免受罰。
台南市府提醒,現階段是更正土地使用編定的關鍵時期,若地主能提出在公告編定前已變更使用之證明,例如農地上的舊有合法住宅(興建於民國65年以前),即可申請將該使用土地更正編定為建地。
未來《國土計畫法》正式施行後,非建地上的既有合法使用雖可維持原用途,但僅限於修繕,不得拆除重建;若未能在法令施行前完成更正編定,日後將僅能維持現況使用,相關重建權益將受限。
另外,補辦編定亦有期限,台南市須於115年10月31日前或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前6個月內(以期限先屆至者為準)將案件整理後報送內政部,且以具急迫性、必要性、加強資源保育或銜接國土計畫需求之案件為原則,呼籲民眾把握國土計畫法延後實施的緩衝期間,及早申辦相關作業,避免權益受損。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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