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財經編輯 張家麒
在遺產繼承中,「特留分」是一項既能保障家人權益,卻也常讓立遺囑人感到無奈的制度。蘇家宏律師在影音中指出,特留分的設計是為了避免繼承人被完全剝奪財產,但在實務上卻引發許多爭議案例。
起源與基本概念
特留分的觀念可以追溯至古羅馬。當時遺囑自由允許任何人把財產留給誰都可以,但若父親完全不留給子女,子女可透過「不義遺囑之訴」爭取權益。這就是後來特留分的雛形:即便有遺囑,也必須保留一部分財產給法定繼承人。
成立要件與份額
蘇家宏律師解釋,特留分要成立需具備三個條件:
1.有遺囑:若無遺囑,遺產本就依法定繼承分配,沒有特留分問題。
2.有法定繼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或祖父母等。
3.繼承人提出主張:必須在法定期間(通常是兩年內)提出,否則可能喪失權利。
至於份額,配偶與子女可主張原本應得份額的二分之一;父母同樣可主張二分之一;兄弟姊妹或祖父母則是三分之一。
常見案例:保護還是惹人嫌?
特留分雖有保護作用,但實務上卻帶來不少爭議:
夫妻無子女的情況:一對頂客夫妻辛苦打拼,丈夫過世後遺囑想把財產全留給妻子,卻被兄弟姊妹分走一部分。
事業繼承:父親打拼事業想把公司留給最努力的小兒子,但遊手好閒的哥哥們仍能分得特留分。
隱藏子女的出現:即便遺囑寫明全部財產給配偶,小三或一夜情所生的孩子,只要法律上確認親子關係,也能主張特留分。
蘇律師指出,這些情境往往造成「真正共同打拼的人反而分不到應有保障」,也因此讓特留分常被視為惹人嫌。
是否能避免特留分?
律師表示,雖然特留分無法隨意剝奪,但仍有一些合法規劃方式:
生前贈與:贈與後不屬於遺產,無法再主張特留分。
保險規劃:人壽保險金可由指定受益人領取,不算遺產。
信託工具:透過信託安排資產,可保障本人與指定受益人利益。
此外,如果繼承人有重大不法行為,例如虐待、侮辱、甚至殺害被繼承人,也可能喪失繼承權與特留分資格。
律師提醒:及早規劃避免爭議
蘇家宏律師強調,特留分本意是保障家人,但卻可能造成爭產糾紛。
民眾若有財產分配需求,應及早透過贈與、保險或信託等方式規劃,才能兼顧法律保障與家人和諧。